1、入住休养员均可免费使用公共设施。
2、水电费根据水电表据实收取。
3、电话费、数字电视收视费由电信、广电部门收取。
4、入住休养员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片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。
5、为方便入往后的生活,您还需备齐日常生活用品:如毛巾、牙刷、牙膏、盆、拖鞋、香皂、卫生纸、衣架、洗衣粉、换洗衣物等。
(工作日:8:30-17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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